加快构建基于创新监管工具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
国内外研究实践表明,金融科技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需要治理有效、先进可靠、富有弹性的监管体系。下一步,人民银行将切实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,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统筹与协同,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,共同构建多层次、系统化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。
以创新监管工具为基础。包容审慎的创新监管工具能够更好地适应金融科技风险复杂多变、产品日新月异等形势,有助于增强金融监管效能,防范化解创新风险,在监管框架中具有基础性作用。
以监管规则为核心。金融科技监管的关键是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规则,使创新有章可循、有规可依。传统监管模式往往需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实践才能出台监管规则,难以跟上创新节奏。人民银行将通过创新监管工具更好掌握金融科技创新的服务模式、业务本质、风险机理等,更快出台监管规则,纾解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、监管套利等问题。
以数字化监管为手段。监管规则的出台不是目的,重要的是抓好落地实施。在金融科技时代,仅仅依靠窗口指导、非现场检查等经验式、手工式、分散式的传统监管手段远远不够,还要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。人民银行将充分发挥数据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,建设数字监管报告平台(DRR),采用自然语言处理、知识图谱、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手段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、数字化和程序化,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,加快金融科技监管的数据加持、科技武装。
作者|范一飞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」
文章|《中国金融》2020年第8期,不代表和讯网官方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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