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发展区块链总部企业。支持区块链领军企业按规定申报广州市总部企业,区块链总部企业按规定享受中高级管理人员奖励、用地支持、人才户籍、子女入学、医疗服务、汽车牌照等政策。(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,配合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)
8.强化区块链优质企业引培。加大对国内外区块链龙头企业的招引力度,谋划一批重大产业招商项目。对区块链领域龙头企业迁入或在穗新设立公司,以及引进的重大区块链产业项目,市区联动采取“一项目一议”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。支持骨干企业采取兼并、收购、联合、参股、增资扩产等方式发展壮大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商务局,配合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局,各区政府)
(四)建设产业集聚发展高地
9. 推进区块链产业集聚发展。积极建设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。科学规划区块链产业发展布局,加快推进黄埔区软件名城示范区建设,依托天河软件园、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核心片区、白云湖数字科技城、南沙科学城、广州科教城等载体,培育形成2-3个具有规模发展优势的区块链产业集聚区。鼓励各类风投创投机构设立区块链领域投资基金,依托区块链产业集聚区发展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区块链产业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局)
10. 加强区块链产业园区支持。遴选一批市级区块链重点产业园,纳入全市软件产业规划总体布局,加强重点园区的交通、医疗、教育、人才公寓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。引导我市现有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育成平台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、大数据产业园、“互联网+”小镇等载体加大区块链产业发展投入,推动区块链企业发展壮大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配合单位:各区政府)
(五)积极拓展产业应用场景
11. 开展区块链应用示范。面向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示范案例征集,择优遴选一批区块链在金融、医疗健康、供应链管理、产品追溯防伪、版权保护交易、电子证据存证等方面的典型应用场景并开展示范推广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配合单位:各行业主管部门)
12. 促进区块链技术集成应用。将区块链技术与“数字政府”建设紧密结合,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,深化“最多跑一次改革”。在政务、金融、医疗、交通、司法、商务等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领域,支持党政信息化实施部门采用区块链解决方案。(牵头单位: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)
(六)加大产业人才扶持力度
13.奖励区块链高端人才。对符合条件的区块链企业个人年应税所得(含工资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)达到60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,按照《广州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穗府办规〔2020〕2号),给予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)
获得奖励支持的区块链高端人才申办人才公寓、子女入园入学、人才落户、人才绿卡、出入境、居留等,可按照《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》(穗府办规〔2018〕9号),同等享受我市总部企业人才优惠政策。(牵头单位:各区政府,各行业主管部门)
14.加强区块链人才引培。依托我市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等政策措施,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区块链高精尖人才和技能型人才。鼓励高校开设区块链相关课程,引导企业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、培训机构联合建设区块链人才培养培训基地。(牵头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教育局、科技局,配合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)
(七)优化提升产业发展环境
15. 完善标准体系建设。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引导和规范,支持跨行业跨领域的区块链创新应用验证测试平台建设,形成一批关键标准和测试用例。支持区块链企业参与区块链标准化活动,参与和主导国际、国家、行业区块链标准的制订、修订。鼓励龙头企业面向行业和场景应用,开展基于联盟链的标准研制。(牵头单位:各行业主管部门)
16. 推进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。加强对区块链安全风险研究,建立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,依托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做好风险预警监控。加强监管技术手段建设,强化业务流全面监管。支持企业纳入国家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。引导社会组织协助推动区块链开发者、平台运营者加强行业自律,规范行业行为,探索产业监管规范化建设。(牵头单位:市委网信办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,配合单位:市民政局、科技局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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