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,征求意见稿)》,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被归属为淘汰类别中。 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看似颇具科技感,实际上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产业。
2018年10月发表在期刊NatureClimate Change上的一篇论文显示,仅挖比特币一项就将导致2033年全球气温上升2℃。
矿场主为了追求低廉电价,均“逐电而居”。在西北、西南等低电价地区布局了不少矿场。比如四川西部,水电资源丰富,大大小小水电站星罗棋布,闲置的水电、低廉的人工和场地吸引了大量矿场住前来布局。
当然,现在很多地区的矿场已经“关机”。
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,有矿场主在朋友圈发布了矿场转卖的消息。“甘孜矿场转让,电价0.155(元/千瓦时),五万负荷,需要的老板,带价聊。”
同时,这位转让矿场的老板自己也承认,"挖矿’是个纯粹消耗的行业,没有产生任何的实际价值,消耗完了就完了。”
不计手段的偷电人
铁马就挖矿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边界问题咨询了肖飒律师,肖飒律师表示:
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表明此类挖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,因此,从事挖矿活动的人很难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但是,如果为了比特币挖矿而采用私接电力线路等方式“偷电”,那么会触犯盗窃罪。
目前,在挖矿价格已经击穿成本,矿场主们甩卖矿场的大背景下,不少人选择以“偷电”的形式挖矿。
就在几天前,河南平顶山警方最近破获了一起“比特币挖矿机”窃电案件。初步测算结果显示,这一窃电窝点一天偷用电量将近4万度。
假设一个三口之家年用电量1000度,这个窝点一天偷用的4万度电,可以供一家人使用40年。
而在十几天前,苏州姑苏警方还抓获了一名为“挖矿”铤而走险的盗窃嫌疑人,而其为节约“挖矿”成本竟私改电表偷电。
民警和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进屋后检查男子家室内电表
经供电公司核对,2018年至今该男子共计偷逃电费一万八千余元,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,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另外在今年四月,陕西三原县也有人在废弃厂房里“挖矿”,他们非法盗窃高压电网,1000台挖矿机24小时不停工作,盗用的电量达到了200万度,价值百余万元。
另据报道,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民泉村一个比特币矿场两月偷电100多万用于挖矿。并且当地2000台挖矿机同时启动时,经常像飞机起飞那么响,已经严重扰民。
炒币虽不犯法,大佬都套现了,你敢炒吗?
近年来,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,数字货币价格暴涨暴跌,可以说是高度的风险聚集地,并且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。
另外,ICO的融资主体鱼龙混杂,融资运作涉嫌非法发行证券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肖飒律师认为:
以后随着此方面的监管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,也许会改变现在这种“不禁止也不提倡”的中立态度。
但是,如果打着“虚拟货币”的幌子,进行传销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,怂恿他人炒币的人明知这些项目是虚假的,导致投资人损失惨重的,那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;
如果怂恿人自身只是单纯的投资者之一,只是看到他人因炒币暴富而被迷惑了眼睛,恐怕很难让怂恿人承担法律责任,毕竟对方没有虚构事实。
另外,肖飒律师还提醒:
请区块链媒体从业者,务必小心谨慎。
早期就有媒体曝出,一些自媒体通过流量吸引地下ICO项目,将项目对接至交易所上币,项目方提供服务费、软文费。我们坚决反对这种恶意鼓吹、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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